四川省流动人员今起可就近办护照
2012-02-15 15:02:53 来源:timelv 评论:0 点击:
条件
●凡省内居民,在居住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只要办理了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便可携带证件和申请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背景
●居民申请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的数量在增长,同时省内人员在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越来越多
不少户口在外地、人在成都工作的四川居民,苦于办护照时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只好放下手上的工作,专程请假回老家办证。
即日起,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出“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新举措,凡是省内居民,在居住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只要办理了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便可携带证件和申请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现状
●因私出国出境人数增长快
“近年来,我省居民因私出国出境人数增长幅度很快。”昨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汤留生介绍,不仅居民申请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的数量在增长,另一个情况也日渐突出:省内人员在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越来越多,人员的流动,促使人们对就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呼声越来越高。
按照过去的规定,公民办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因私出入境证件,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这对那些在非户籍所在地学习、工作、生活的人来说,耽误了很多时间,十分不便。
为满足居民“就近办证”的需求,2012年1月5日,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
“凡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只要属于我省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汤留生介绍。
区别
●办证需多带一份“居住证”
“省内居民只要在成都居住满一年,申请所需证件齐全,就可直接到成都市有关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同样,在全省其他市州,除了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会理县这三个地区外,也可以就近办理。这对时间并不充裕的上班族来说,可节省来回赶路的时间和费用;出行不便的老年人也免于跑趟趟,很方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张焰表示,这项举措为在省内非户籍地流动的人员提供了便利。
张焰表示,昨日,省公安厅已向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出入境受理大厅,确立专人专柜,指派经验丰富的民警负责受理审核。
“从我省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成都,新举措实施后,在成都市有关部门就近办证的人应该会比较集中。”张焰说,日前,成都市有关部门出入境管理支队已做出专门安排,今日起,将在受理大厅开设专门受理窗口,专门设立排号段,受理非户籍地居民前往办证。
“与在户籍地办证最大的区别在于,居民需要在居住地住满一年,带上居住证前往办证。”张焰说。
时间
●办结时限不会因异地延长
“就近办证,时间上和以前一样,不会因在异地而延长办结时间。”张焰说,普通护照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0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对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如需核查,核查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
●办证所需证件及注意事项
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照片;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务、境外就业公司组织的劳务、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国护照的,还需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省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劳务人员备案登记手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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